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“改善民生、提高生活质量”和“惠民”是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。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,鼓励共同创造美好生活,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"
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基本民生保障迈上新台阶,通过让青年人受教育、让劳动者有收入、让患病者有医疗、让老有所养、让弱者有所养,不断全面改善人民生活,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。
十年来,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,覆盖面不断扩大。2012年至2021年,全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了1.2倍和2.1倍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。截至目前,全国共有养老机构和设施36万个,床位812万余张,比2012年增加近一倍。普及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。目前,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为88.1%,比十年前提高了23.6个百分点;在普遍普及的基础上,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.4%,比十年前提高3.6个百分点。覆盖城乡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。截至2021年底,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.6亿人。
人民日报